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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探索海域立体分层设权

发布时间:2023-11-21 09:58:00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从“平面”向“立体”、“二维”向“三维”转变

  我国将探索海域立体分层设权

  光明日报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杨舒从20日在京召开的自然资源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充分发挥海域资源效益,缓解行业用海矛盾,逐步完善海域资产产权制度,我国将探索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并已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这是深化海域物权制度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将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从“二维”向“三维”的转变。

  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司长高忠文介绍,根据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空间范围包括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现行的海域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基于海域“平面”管理,同一海域空间范围内仅设置一个海域使用权,海域空间资源的立体性和多功能性未得到有效发挥,部分区域的空间资源浪费较为严重。探索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将对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我国沿海已有不少地方开展了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相关探索,对于养殖、跨海桥梁、温(冷)排水、海底电缆管道等与其他用海活动互不排斥或影响有限的用海,进行了立体分层设权的实践,河北、浙江、广西、海南、辽宁等省区已先后制定出台了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政策文件,为国家层面出台规范性文件奠定了基础。

  通知要求,各地在编制海岸带空间专项规划时,应对海域立体开发提出具体的指导和管理要求,海洋功能分区要明确海域的主导功能、兼容功能以及可兼容的用海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用海需求和管理实际,探索划定海洋功能立体分区,提出立体分层设权的管理要求。在立体分层设权项目用海上,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申请审批或市场化出让,并按照“一物一权、一证一缴”的方式征收海域使用金。

  《光明日报》(2023年11月21日 10版)

(责编: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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