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处处是坑,明码标价必须执行到位
作者:熊志
最近,为进一步规范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收“上门费”必须提前主动告知消费者,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如实介绍维修服务相关价格信息,不明码标价最高可罚5000元。
小“病”大修、漫天要价,家电维修领域的诸多乱象,消费者可谓苦其久矣,很多人都曾踩过坑、上过当。这次北京出台专门的行业条款,直指乱收费问题,有助于规范行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收获了大家的一片点赞。
严格来说,这些乱收费现象,并不缺乏法律法规来治理。比如关于明码标价,《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都有相关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条款。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家电维修行业较为特殊,专业化较强,维修人员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且,一些上门维修的需求,往往紧迫性较高,哪怕价格贵,消费者往往也只能妥协,这就给维修人员乱收费提供了便利。
这次出台细化的行业规定,针对性更强,更符合行业特征,有利于将明码标价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到实处。
比如,《规定》明确要求,家电维修服务,应该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或计价方法明码标价;提供修理辅料、零配件,也要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
在一些家电售后维修投诉中,有的维修人员在提供安装服务时,打着免费的旗号,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实际上却对零配件收取高额费用。《规定》落地后,哪些服务收费,维修人员必须提前告知,交代清楚,不能巧立名目。
再比如,围绕“上门费”的收取,《规定》特别提到,收“上门费”必须提前主动告知消费者,消费者确认之后才能上门服务并收费。
并且要注意,主动告知是经营者的义务。《规定》明确,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要“有效保存上门前或者服务前主动告知消费者收取上门费用或者特殊服务费用的相关资料”。也就是说,一旦发生纠纷,举证责任在经营者,其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做到了明码标价。
放眼《规定》全文来看,关于明码标价的内容,占据了大部分篇幅。只有明码标价,收费标准透明,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才能得到充分保障,减少维修人员乱收费的空间。
不过也要看到,治理家电维修领域的乱象,仅有收费标准的透明化还不够。像大家吐槽比较多的过度维修问题,主要原因不是收费不透明,而是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知道维修人员更换下来的零配件,是不是真的出故障了。
对此,需要企业行业加强自律,监管部门针对一些过度维修行为,更应该加强查处和打击的力度,该重罚的就要处罚到位,提高其违法违规的代价。
另一方面,现在很多用户寻找维修服务,都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因此互联网平台作为撮合维修服务的中介方,有义务加强对入驻的维修服务经营者进行审核把关,并不断完善投诉机制,方便消费者维权。如果经营者存在不明码标价等行为,平台也应该对商家严肃处罚。
总之,治理家电维修乱收费问题要多管齐下,让收费透明,让服务内容透明,让维权更方便。唯有如此,消费者才能修得放心、修得安心。(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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