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规范社会讲解,不能一禁了之
作者:龙之朱
日前,国家博物馆发布关于规范馆内讲解秩序的通知,自7月16日起,未经馆方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的单位,须提前5日提出申请,报备讲解内容、讲解人员、活动流程、安全责任等材料。
此前,陕西、河南、辽宁、广东等多个省级博物馆均对导游、社会教育机构进馆讲解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社会人士在馆内组织开展讲解活动。陕西历史博物馆馆长侯宁彬表示,博物馆是一个公共文化传播机构,从这个平台上传播出去的信息一定是准确的、经过深思熟虑的。
社会讲解为什么盯上了博物馆?这与近年来博物馆持续“出圈”有关。随着民众文化旅游的趋热,很多博物馆都迎来了滚滚客流,而文化活动和游览观光的有机结合,让普通的逛馆上升为高品质的文化体验,使博物馆成为火爆的旅游目的地。也因此,很多热门博物馆人满为患,不仅馆内讲解约不上,甚至连门票也一票难求。于是,一些社会机构就开始提供博物馆讲解服务,并提供门票。
有需求就会有供给,而持续的供给反过来也会刺激需求。社会讲解火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博物馆讲解服务的压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差异化的服务,其中一些不乏个性的讲解,也起到了普及传统文化的作用。
但也应看到,社会讲解泛滥,也存在诸多隐忧。其一,此举加剧了博物馆本来就很紧张的门票供应,民众预约门票更加艰难。以国家博物馆“古代中国”展的讲解项目为例,网上某机构按照每人388元收费,讲解3小时,平均每小时129元,成团人数为12人起,满团25人。这家机构承诺提供订票服务,不用游客自行预约,保证顺利入馆。如此操作,不仅挤占了紧张的门票资源,还把原本免费开放的博物馆演变成机构赚钱的工具,扭曲了博物馆的公益性质。
其二,社会讲解往往比较灵活,但其传播的混乱、驳杂的文化知识,也让公众无所适从。比如各种“戏说”式讲解,就很不靠谱。北京市文物局此前表示,各馆要及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社会讲解工作进行规范,尤其应对现有存在“歪曲史实”“戏说历史”或者违反参观秩序等不文明的社会讲解行为及时叫停,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当然,规范社会讲解进博物馆,也不能一禁了之。博物馆作为一个公共文化传播机构,最大的魅力正在于其公共性和开放性。相关确有相应知识储备的社会人士,只要不是提供讲解服务,只要不影响博物馆的正常秩序,并非不能在不“歪曲史实”的基础上表达个人的见解。毕竟,亲炙文物、质疑辩驳,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近年来,“博物馆热”的出现,与公众的广泛参与密不可分,简单化禁止互动,并不可取。
实际上,此番国博表态规范博物馆讲解,既是一种对外的“收口”做法,严格入馆讲解人员的资质审核和行为管理,杜绝不专业、不正确、不文明的讲解;也是一种对内的“提质”要求。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并非只有讲解固定的文本一条途径。这就需要博物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讲解水平,并积极主动开展互动式知识传播,而不能只是满足于做“肉喇叭”。
至于馆内观展秩序的治理、门票的供给等等,则是另外一个议题。治理之功不在馆内而在馆外,无论如何,都应该呵护好民众来之不易的逛馆热情。留存民族集体记忆、传承国家文化基因、促进文明交流互鉴,这些重要使命的达成其实都是从一件件小事开始的。(龙之朱)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