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加强名木保护,要罚更要防
【网言】
近年来,多地发生盗伐贩卖古树名木案件。据报道,其中不乏一些古树名木资源破坏严重的案件,比如2600年的“古楠木王”被切块盗走,500年的樟木遭到砍伐,100多年的“金弹子”被锯断树根……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保护古树名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森林法,将保护古树名木作为专门条款。不过,条文中对古树名木的价值评估更多侧重生态功能,而缺少对其珍稀物种的特殊价值以及历史文化价值的评估。这一定程度降低了盗伐贩卖古树名木的危害性判定。随着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古树名木价值的评估有望得到修正和提升。同时,进一步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对古树的保护措施,也是常态化管理的题中之义。此外,也要考虑到对新的外界因素的管理。如楠木等古树名木的盗伐,明显是受到外部市场需求的促发,相关管理也应强化对下游买家的监管,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木料资源,经专业鉴定后可以依盗采定性处理。对于一些电商平台销售相关商品,也应及时介入,加强针对性监管。
古树名木既是宝贵的物种资源,也是自然历史的见证者。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重点不仅在于处罚,更在于防止,既要依法加强常态管理,也要针对违法的新形式、新渠道进行系统监管治理。
(原载于新京报网 作者:宋金波 摘编:金凌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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