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权假冒 净化市场环境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光明日报记者 陈海波
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2)》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2年,我国政府持续强化行政执法,聚焦互联网、农村地区、体育赛事等侵权假冒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统筹谋划、靶向打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发布会上表示。
2022年查处商标和专利违法案件4.4万件
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先行。“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甘霖说。
甘霖介绍,在科学立法方面,2022年我国先后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种子法、反垄断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发布施行《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公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司法解释,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体系更加完善。
同时,在严格执法方面,相关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铁拳”“剑网”“龙腾”“春雷”“蓝网”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专利违法案件4.4万件,涉案金额16.2亿元,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此外,在公正司法方面,2022年,公安机关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7万起,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2.7万人,审判机关审结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9.4万件,形成强大震慑。
强化“剧本杀”等网络新业态版权监管
“近年来,5G、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迅猛发展,不仅改变着内容生产方式,丰富了作品的传播方式,催生了新的版权商业模式和平台,促进了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的显著提升,也给版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带来一定挑战。”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赵秀玲说。
当前,短视频、网络文学、“剧本杀”等领域侵权问题引发广泛关注。赵秀玲介绍,去年开展的“剑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文献数据库、短视频和网络文学等重点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强化数字藏品、“剧本杀”等网络新业态版权监管。各地查办侵犯网络著作权案件1180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8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1692个,处置侵权账号1.54万个。
“其中,山西查获郝某某制售侵权盗版‘剧本杀’案,通过这个案件进一步理清了‘剧本杀’版权保护的边界,为新业态侵权案件查办提供了良好探索。”赵秀玲说。
此外,我国正积极推动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版权领域的运用,提升新技术版权保护与服务能力。2021年9月,国家版权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启动“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确定了12个“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试点项目。
严厉打击“三假直播”
电商和直播带货让购物变得更方便,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问题让人很苦恼。2022年“双11”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对10月20日至11月13日期间的消费维权情况进行监测,收集到“直播销售”负面信息50.9万条。其中,假冒伪劣、货不对版、优惠差异等是主要问题。
“针对直播带货这样的新模式、新业态,一方面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另一方面必须守住法律底线。”甘霖说,对管理不力、屡屡出现问题的平台,要通过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明显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主播和商家,要依法严厉处罚,并根据侵权程度列入信用黑名单,增强监管实效性和震慑力。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主要是严厉打击‘三假直播’(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依法查处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网络市场环境。”甘霖说。
“随着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的迅猛发展,侵权假冒商品向新业态漂移愈发明显。”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邸连柱介绍,2022年,海关部门在跨境电商渠道查扣侵权货物402.3万件,查扣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侵权货物2700多万件,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
让滥用权利者“偷鸡不成蚀把米”
知识产权需要保护,但不可滥用。这几年,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时有发生。“恶意诉讼包裹着知识产权的外衣,贼喊捉贼,花样翻新,践踏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林广海表示。
如何防范和打击滥用知识产权、恶意提起诉讼行为?林广海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明晰权利边界,保护正当使用,让诚信的经营者更加“理直气壮”。在授权确权行政诉讼中,对恶意抢注等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者无效;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恶意取得权利而通过诉讼牟利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同时,完善司法保护规则,恶意诉讼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让滥用权利的当事人‘偷鸡不成蚀把米’。”他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此外,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林广海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延伸审判职能,指导行业组织自律自治,共同织密知识产权法治这张大网,让各类民事主体不敢、不能、不想以恶意诉讼“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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