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数字+执法”三年行动启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商标专利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开启知识产权执法的新篇章。
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有哪些新变化?当前知识产权执法面临哪些新情况?今后知识产权执法又有哪些新举措?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有关负责人。
着力构建优化协同高效执法体系
2018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着力解决分层、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提升了知识产权执法效能。
该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规章,编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实现行政执法目录、行政执法程序、举报投诉平台、执法装备标准、执法服装徽章、基层建设规范“六统一”,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
据介绍,5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组织开展“铁拳”行动,充分发挥系统集成效应,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案件24.7万件,执法办案能力比改革初期有较大幅度提升,有力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探索建立协作联动、全链条打击执法机制
随着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侵权假冒呈现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和地域分布区块化、产销分工精细化、物流支付信息化、违法行为组织化”的特点,网络化、链条化、数字化新型侵权行为逐渐增多,传统的调查取证方式面临很大挑战。
该负责人介绍,从近年来查处的知识产权案件来看,多数与网络有关,而且有的案件涉及多个区域。今年1月,江苏省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机电公司销售假冒商标的轴承案,发现当事人通过微信群发布信息采购低价轴承,加贴正品商标标识后对外销售。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丁某销售假冒商标的鞋服案,当事人除线下销售外,还通过抖音、快手平台进行线上销售。去年6月,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特大制售假冒白酒案,成功捣毁位于安徽、湖北、河南等地的制假窝点和销售中心,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案值2100万元。这个案件链条长、覆盖面广,买家遍布多个地方,形成产供销完整的产业链。
针对这些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完善执法机制。
该负责人说,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制定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完善行刑衔接和跨部门协作机制。指导推动京津冀、长三角、淮海经济区、西北地区等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局地执法协同联动机制,近期在天津召开了京津冀执法协作工作会。下一步,将总结推广跨区域执法协作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上下联动、区域协同、源头打击的全链条执法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提供了指引。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下一步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将制定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指导意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对今后一段时期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工作作出部署,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聚焦侵权假冒多发的实体市场、互联网领域和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加强线索摸排和督查督办,组织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推进分类、精准执法,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保障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积极破解新型执法难题。启动“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完善网络环境下调查取证制度,依托电商平台大数据资源、快递物流等信息和跨部门衔接、跨区域协作机制,打通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探索全链条执法、源头打击的新路子。
三是不断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手段破解执法办案难题,按照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出现的新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执法措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执法的法治化水平,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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