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故乡映在心田的影子
【文学里念故乡】
作者:老藤(原名滕贞甫,系辽宁省作协主席)
如果把文学比喻成一座山,它无疑是许多人心中的喜马拉雅山;如果把文学比喻成一朵花,它应该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彼岸花;如果把文学比喻成一个地方,它一定是许多人魂牵梦绕的故乡。
对于我而言,文学是故乡映在心田的影子,是寄托情感的信仰,文学与故乡如同量子纠缠一样无法剥离,我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以文学的方式向故乡致敬。
我所说的故乡,不是大大小小的城市,而是实实在在的乡村。在文学的田野里,故乡是一眼汩汩涌动的泉,滋润着绿色的草木。是故乡,让我的双脚沾满泥土,接通地气。故乡在,人生旅途便有了回望的方向,身为游子,发出的每一封亲笔信才不会无法投递。
我比较幸运,因为我有两个故乡。我的第一故乡在胶东青岛市即墨区的田横镇。田横镇颇有名气,古代田横五百士的传说几乎家喻户晓,电影《渔岛怒潮》也让很多人记忆犹新。我在田横镇的田庄生活了九年,那里不仅有我童年斑斓的记忆,还有齐鲁文化对我的启蒙,我之所以喜爱国学,就是童年时在心中埋下了种子。我的第二故乡是东北边陲黑河市下属的五大连池,那是个有着奇特火山地貌和优质矿泉水的风景名胜区。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我生活、工作在那里。故乡两地犹如两处书房,每每回忆起来,我就像走进了两家图书馆,信手就能抽出一本读过的书来,尽管书的封面已经陈旧,但对书中的故事依然津津乐道。
说来惭愧,我对故乡的印象大都与味道有关。味道,是引领我回到故乡的最好路径。
白饽饽,黑饽饽。在我的故乡田庄,人们将馒头称为饽饽。每年的腊月二十九,母亲总是要和面蒸饽饽,蒸出的饽饽数好后,整齐地码入铺着干净白布的扁篓,然后将扁篓高高吊在房梁上。这样做看似是怕小孩子嘴馋偷拿,其实主要是防止猫狗和老鼠“染指”。母亲蒸的饽饽分三种。一种是纯白面的,数量很少,个头却大,上面有胭脂红印花,除夕之夜用来供奉祖先。另一种里黑外白,看上去是白饽饽,掰开看馅儿才知里边是黑面。黑面不尽相同,好一点的是麸子面,更多的是荞麦面,大都用来招待亲友,至少看上去养眼。另外还有一种是供家人吃的黑饽饽,大都是黏而难吃的地瓜面,总是在嗓子眼踢胳膊蹬腿不愿意往下走,要借助汤水才能下咽。饽饽分三色是没有办法的事,当时田庄的口粮主要是地瓜和地瓜干,小麦因为产量低很少种植,即或种植,交足公粮后分给社员的也所剩无几,白面便成了稀罕物。
田庄重习俗,延续了不少祖上的规矩,比如除夕之夜接年,初二晚上送年,时辰是万万不能错的。那个时候最盼望的是送年。送年之后,墙上挂的家谱便完成了节日的使命,父亲会将家谱卷起来收好,母亲则将供桌上的白饽饽放到锅里熥热,然后切成馒头片分给我们姊妹兄弟五人。母亲看着孩子们狼吞虎咽的吃相,会露出甜甜的笑容,她不吃这种馒头片。她说吃吧孩子,上供的饽饽里有祖宗的福气,吃了学习会格外有劲头。懂事后我才知道,母亲是舍不得吃,才故意撒了一个善意的谎。白饽饽香甜的味道已经镌刻在我的心头,现在,每次走过商铺看到新出屉的馒头,我都会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嗅一嗅那种久违的麦香,因为这是故乡的味道。
三十多年后再回田庄,说起当年的白饽饽、黑饽饽,年轻人都睁大了眼睛不相信会有这等事,因为白面馒头早就成为家常主食。
卷煎。如果问故乡的哪一道美味最好吃,我觉得当之无愧是卷煎。
胶东人喜爱卷煎,办喜事、待客一定少不了。卷煎是面与肉最完美的结合,因为面味和肉味多层渗透,卷煎的鲜香远远超出饺子和包子,而且冷热均可,不像饺子、包子,一旦凉透便味道大减。小时候因为家里生活不宽裕,带肉的卷煎只有等到过年才能吃到。故乡的卷煎是有记忆的,只要吃过一次便铭记于心,储存在你的味蕾中,不经意间突然释放出来,勾起你丝丝缕缕的乡愁。
母亲制作卷煎极为仔细,先将猪肉剁细,然后加上葱花、姜末,淋上少许酱油,再撒上特制的佐料调味拌成卷煎馅。和面烙饼也很有学问,要用七成开的热水,饼要薄,受热要匀,灶下最好烧麦秸,没有麦秸就烧干草,不用烧干柴,这个任务一般由孩子们坐在风匣前负责。饼在锅里要快速转动,这样烙出的饼才会软,没有糊点。一般来说饼以圆为常见,唯有制作卷煎的饼大多是长方形或椭圆形。饼烙好出锅,置于案板,将肉馅均匀摊在薄饼上,然后卷成圆筒状,用棉线扎好,放到屉上蒸熟,卷煎便制作成功。当然,这是我家特有的做法,更多的人家是用生面饼来卷,蒸出来的卷煎也味道极好。吃的时候要将卷煎切成肘花样的薄片,整齐码放在盘子里,无须蘸酱,直接入口。要描述卷煎的滋味很难,这么说吧,后来我吃过无数品种的香肠、火腿,与故乡的卷煎比起来,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卷煎的特点是鲜,鲜与酸甜苦辣咸不同,鲜是活的,像蝴蝶一样在五味中游离不定飞来飞去,时机火候不对,鲜极易逃遁。卷煎之所以鲜,是因为鲜味被薄饼一层层锁住,这才成了一道冷热均可的美食。
美味在于食材固然没错,但从母亲制作卷煎的过程看,说美味来自功夫似乎更准确。试想,如果细肉不是一刀刀剁出来的,而是用绞肉机飞速绞成,如果把煎饼烙成锅巴状,制作的卷煎还会鲜吗?有位老厨师告诉我,再鲜活的东西经过电机一转,就失了灵性,要想保证鲜味醇正,最好不要破坏食材原有的内在结构。
老头鱼。我的第二故乡五大连池南部,是讷谟尔河流经德都县形成的一条带状湿地,当地人称为南甸子。这里有数不清的天然泡子,泡子里主要鱼类便是野生老头鱼。老头鱼是俗称,学名叫什么我没有考证,为什么叫老头鱼也很难说清楚。这种鱼长不大,少有超过半斤的,样子很像海里的黑鱼,头大身小,鱼皮黑灰,带有淡淡的斑点,一副其貌不扬的模样。大自然总能给万物找到平衡点,颜值不误美味,老头鱼形象不佳,却味道鲜美,绝对称得上冷水鱼中的珍品。我上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学校不搞考试排名,下午没有课,早早放学后便迫不及待一手提“喂得罗”(一种口大底小的水桶)、一手提鱼竿往南甸子里跑。夏季的南甸子开满不知名的各种野花,绽放最欢的是环绕泡子的钢笔水花,这是一种鸢尾花,簇簇花朵恰似钢笔水染成,靛蓝耀眼,故而得名。运气好的话,还能在泡子边的草丛里拾到成窝的野鸭蛋,野鸭蛋炒江葱也是一道不错的美食。
每次去南甸子垂钓,都能收获半桶老头鱼,间或也有少量的柳根鱼、湖罗子和鲇鱼球子。南甸子是鱼类的天堂,河流与泡子中东北淡水鱼“三花五罗十八子”样样不缺,当然最多的还是老头鱼。母亲很会烹饪老头鱼,去头、剥皮,只剩下一截前粗后细的白色净肉。去头是传说老头鱼的头中有还阳虫,这种虫子能左右鱼的魂儿,老头鱼冬天冻僵了,次年开化又能活过来,人的魂不能被虫子左右,鱼头自然吃不得。去皮是因为老头鱼鱼皮粗糙,细鳞难刮,干脆去掉为好。母亲将洗净的鱼肉段放入锅中清炖,不一会儿,乳白色的鱼汤便在铁锅中翻滚,溢出浓郁的鲜香。待鱼汤变稠后,灶下停止续柴,撒上盐、江葱和胡椒粉,美味的清炖老头鱼就出锅了。不得不说,清炖老头鱼与清炖河豚鲜美不分伯仲,我在写长篇小说《腊头驿》时,对河豚鱼汤西施乳的描写,其中有很多灵感便来自故乡的老头鱼。
南甸子作为背景经常出现在我作品里,尽管这块湿地现在已经大都被开垦成了稻田,但甸子中那些数不清的泡子和泡子里提竿即上的老头鱼,是我记忆中的火山堰塞湖,会自然流淌到我的笔端。我的长篇小说《北地》《北障》,对出产老头鱼的南甸子都有大篇幅的描述,让这两部作品具有了鲜明的在地性。
都柿。这是大小兴安岭一带特有的野生蓝莓,一般生长在湿地向山坡过渡的林间带。都柿窠大都齐腰高矮,属于杜鹃花科灌木,果实在春夏之交成熟,粒大饱满,吃起来酸甜可口,花青素含量为水果之首,是浆果中的上品。五大连池北部和东部山区都有都柿,每到都柿成熟的季节,便会有勤快的村妇进山采集都柿,这种靛蓝色的果实需要仔细采摘,稍不留意染到浅色的衣服上是很难清洗的。采集多了,又无法保鲜,聪明的村妇便将都柿酿成都柿酒。在故乡,当年很多人家都存有坛坛罐罐的都柿酒。都柿酒颇有冰酒的甜软,男女老少皆可品尝,但这种酒魔力无边,喝高了让人不能自持,会让醉酒者生出一种在树梢上飘的腾云驾雾感。一般来说酒醉会失去清醒,而都柿酒则不同,它的妙处是让你处在亦真亦幻、半醉半醒的门槛上,一会儿你觉得自己是山林上空盘旋的雄鹰,一会儿又感觉自己是草地上低头吃草的绵羊,而且这种角色转换,你不会失忆,酒醒后能复述得一清二楚。当地人给都柿酒起了个简约的名字——色(sǎi)酒,因为这种酒颜色极深,而且会随着光影发生变化。我有过都柿酒醉酒的体验,原本觉得这不过是带点酒味的果汁而已,实则不然,喝着喝着就飘了,差点儿出洋相。我在中篇小说《萨满咒》中,借蓝姑之口道出了都柿酒的奇妙。
我问过许多人这种果实为什么叫都柿,得到的回答多少有些牵强,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明白了,这个名字是提醒采集者,都柿是一种需要分享的浆果,切切不可“独食”。在黑河读书时,常有同学在集市上买回都柿,给大家一起分享。某个周日下午,我们同寝室的几个同学从操场回来,发现未去操场的一个同学嘴巴肿成了猪八戒嘴,便问他怎么了,他吞吞吐吐不说,有眼尖的同学发现床头柜的铝饭盒里有都柿的颜色,便问他是不是自己吃都柿了。他承认了,大家这才知道是都柿中毒。我说都柿切忌独食,你一个人偷偷吃,都柿自然要惩罚你。我当然是在开玩笑,这位同学很可能是吃都柿过敏,也可能是吃了毒虫爬过的果实,才导致嘴唇肿胀起来。但不管怎么说,偷偷吃独食,没有与同学分享都柿让他出了丑。
提到故乡,总有说不完的话,故乡是我文学中永恒的“原乡”,生于斯、长于斯,没有理由不歌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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