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新视角)
生育是家庭大事,也是国之大事。生育政策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伴随着育儿方式从“粗放型”到“精细化”转变,我国家庭生育行为也经历转变。因此,需要主动适应和积极应对,关注人口变迁带来一系列经济与社会效应,如劳动力规模和结构变化给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科技进步等带来的影响,对相关政策与制度安排作出前瞻性调整与变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积极建构生育友好型社会。
关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一般理解为生育补贴、生育激励等政策措施,即是对生育妇女和家庭给予经济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补助和支持。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大多数省(区、市)已经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构建生育友好的制度环境,提高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例如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发放生育津贴等举措陆续出台,推动形成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迈出了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一步。
按照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生育孩子若能得到好处,人们便会选择生育。但从欧美国家实施的生育激励政策结果来看,提高生育水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源于人类的生育行为是受到经济、社会与文化制度等因素制约的复杂的社会行动。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一书中指出,人类生育区别于动物生殖的本质之处在于,生育是在婚姻家庭一套社会文化制度下进行的。因此,生育行为不只是个体的选择,而是受到家庭甚至社会的影响。从本质上看,一个时期生育选择状况实际反映的是个体、家庭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维系这一关系的文化价值观念。
这启示我们,优化新时期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深入研究人口发展问题的结构性和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方能有效构建起生育友好型社会。
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降低生育成本,必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例如,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探索由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共同参与的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降低养育成本,必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例如,用人单位可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降低教育成本,必须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还要在建立和谐的城乡关系上“做文章”。具体而言,一方面要避免过度城市化;另一方面要加大乡村振兴力度,大力发展小城镇。
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建设新型婚育文化,在全社会树立积极支持生育的价值观念。弘扬积极向上、共同奋斗、夫妻平等、家庭和谐以及尊老爱幼等中国家庭伦理和文化观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
在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人口变迁是一个长期趋势。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继续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赢得发展主动权,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陆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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