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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多地连发“毒狗”事件,法律底线不可越

发布时间:2022-11-18 09:47:00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晁水

  近日,四川成都多地出现“毒狗”事件的消息引发热议。据网友反映,成都多地发现了“夹带刀片的火腿肠”“泡过药水的狗粮”“夹带药物异烟肼的肉类”等可疑物。记者发现,在微信、贴吧还存在着一种“恨狗群”,群内长期讨论如何毒狗。就“毒狗”事件,警方回应,已关注到网络消息,并已接到部分警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正对部分区域相关不明投放物品展开检验工作。

  城市里,饲养大型犬,狗主人不拴狗绳、不清理粪便的现象广泛存在,因不文明养犬行为而产生的纠纷常见。这些行为长时间得不到纠正,日积月累,不满就会成为更大矛盾的导火索。

  治理不文明养犬顽疾,严格的制度设计、强有力的执法监管、相关宠物服务的健全等系统性管理才是关键,社区也可以同时辅助进行宣传、督促,可无论如何,法律红线不可越,暗黑的“恨狗群”及以恶制恶的“毒狗”事件不该出现。这些行为涉嫌违法,也绝非处理问题的途径。

  “毒狗”的伤害行为其实是无差别的,夹了刀片、药物的食物就放在那,可能被其他动物食用,可能划伤环卫工人的手,还可能被幼儿捡拾,后果可怕。 “相关不明投放物品”的属性若属于毒害品范畴,按刑法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属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毒狗”事件的行为人理应依法追究责任。而可疑物短时间内在城市多处发现,案件的关联性也需格外关注。

  另外,搜索引擎里,输入异烟肼三个字,“几粒能杀狗”“毒狗教程”等后缀自动出现,电商平台里,异烟肼等处方药还在明晃晃标注“驱狗”字样正常销售,月销量达百件以上。人们的心里自有善恶的标尺和行为的界限,但提供信息服务,链接人与信息、人与商品的平台,有义务为人们提供更好、更清朗的网络环境。在这个意义上,相关平台需要及时介入、有效作为。

  在各地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多年,《民法典》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的当下,一座城市的养犬矛盾居然仍如此尖锐,这说明,宠物饲养的系统性管理,很多城市还是没真正做到位。免疫、登记、饲养、收容、经营,制度设计城市既然已经有了,那执行、监管,哪一块落下了,就需要及时跟上。例如对城市里违规饲养禁养犬型的,相关部门可加大排查力度,依法依规对狗主人从严处罚,类似的处理就会形成警示效应。对不拴狗绳、不处理粪便等常见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力度和频次都要加强,不能总是纠纷发生了就去协调,平时却忽略了对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的督促和培养。

  前不久,社交媒体上国外宠物专属车厢的照片让很多人直呼羡慕,在评论里纷纷表示“真有爱”“好和谐”,构建动物友好型社会,永远要把文明饲养宠物这一项摆在前面。想要自家宠物在公共空间里被人们更宽容友好地接受,饲养人要先行,把养宠规范刻在心里。一根牵引绳、一个塑料袋、一次弯腰,这三件并不难做到的事,就可以维护好社区环境,大大减少邻里之间发生冲突矛盾的概率,宠物也会在友善的环境里更有安全感。(晁水)

(责编: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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