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施行
央广网北京11月2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新办昨天(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提出各领域帮扶具体措施。
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条例》分别从登记注册服务、精准帮扶、经营场所供给等多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比如,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同时降低使用成本。
《条例》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分型分类培育、困难救助等方面有所创新。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可以像企业变更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一样变更经营者。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打造更多的“百年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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