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记者从7日在京召开的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动员部署会上了解到,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意见》,决定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创新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意见提出,要坚持紧扣主线、服务大局,坚持总体部署、系统推进,坚持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坚持双轮驱动、双向发力,把推动东西部双向就业创业作为促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关键举措,帮助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增加收入、提高技能、开阔视野、更新理念,为各族群众搭建创业新平台、拓展市场新空间、提供服务新便利、提升基本国情新认知,更好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东西部一体化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明确了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一是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到东中部地区就业创业;二是鼓励和支持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到民族地区就业创业;三是促进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四是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吸引各族群众广泛参与,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做好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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