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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税务部门如何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7-28 10:01:00来源: 中国经济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隰县作为吕梁山集中连片曾经的国家级特困县,在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退出贫困县序列的过程中,税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隰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研究和探索税收如何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税收支持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

  今年以来,隰县税务局紧盯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跳出税务谋工作,服务发展顾大局,推出了“11345惠农工程”,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党建引领赋能乡村振兴。打造“红动隰州助燃乡村振兴”税农党建联盟服务品牌,组织税务干部走进农村、贴近农业、服务农民,让税收惠农政策落实得更加有温度、有力度、有速度。扎实开展驻村帮扶,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建设了宋家河乡村文化广场、税农连心桥等基础设施,为持续推动乡村组织兴、产业兴、文化兴注入了税务活力。

  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发展。主动将落实税惠政策与推动乡村振兴相融合,全力支持乡村企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呈递进、打连发的退税减税政策为企业带来了真金白银的实惠。特别是今年4月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为乡村企业办理留抵退税,为助企纾困、助力“三农”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精细服务创优营商环境。坚持做好税费服务“大文章”,深入开展“振兴乡村路、情暖税务行”活动和“乡村税惠夜校、乡镇流动小课堂、一户一策税惠兴农读本、一村一税务咨询师”四大专项行动,“点对点”为企业制定个性化政策辅导方案,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为企业安心创业提供税务正能量。

  税收杠杆撬动产业升级。梨果产业是隰县的特色支柱产业,隰县税务局大力扶持“公司+农户”型企业,打造五个属地税务所“一所一业”帮扶示范典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梨果产业升级,通过落实利企惠农优惠政策、搭建税企交流平台等措施,先后助力野里垣、好乐佳等百余家涉农企业发展壮大,推动电商平台直供、加工体验等一批农业新业态逐步形成。

  国家涉农政策的“轻税”“免税”,达到了对农民和涉农企业减负及涵养税源的目的,但可提供的地方财力也非常有限,乡村产业中以从事农产品购销和初加工的企业居多,三产融合发展程度偏低,产业链条短、规模小、深度不够,涉农的市场主体税收贡献度偏低。同时,涉农产业的税收管理难度较大。乡村产业组织形式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法遵从度不高,财务管理水平较低,少数市场主体游离在税收监管之外,治理基础比较薄弱。此外,税惠政策的系统性和引导性需进一步加强,还需要在推动农产品产业链条延伸和新业态新经济上出台更有力的举措及更优惠的激励机制。

  深化乡村振兴税收效应的建议

  既要有总体的规划和思路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又要适时调整,提升实效性和引导扶持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主导优势产业的税收扶持,培植地方税源。处理好“予”与“收”的关系,税源基础才会越来越厚实。扩大市场主体规模。既要大力扶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要加强税收监管,规范农业经营主体的纳税行为。助力梨果产业效应发挥。在隰县玉露香梨的品牌提升、品牌保护、品牌营销上进行税收政策引导,提升产业规范化、标准化和规模化水平。组建主导产业税收管理服务专业团队。赋予数据分析、风险监控、纳税评估等职责,实施定向管理服务。加强与梨果产业经济联合社的协同共治,堵塞行业漏洞,壮大地方财力。

  二是进一步助力乡村三产融合发展,创新创优税收营商环境。税收助力乡村三产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聚焦“精准滴灌”,高效释放税惠红利。精准落实贯穿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税惠政策,引导有条件的乡村企业补链、延链、强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突出“重点扶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对联农带农企业在融资周转、经营拓展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全链条打通和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打造“服务高地”,引进培育更多产业。配合政府做好产业引进培育工作,为引进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税收支持服务。

  三是进一步深化税收治理,破解涉农税收征管难题。全方位提升税收服务、监管、执法能力,持续提升乡村产业的税收治理水平。精细服务,提供全方位涉税服务。做实日常政策辅导,满足个性化涉税需求,提供“一企一策”税费政策辅导方案;精准监管,实施差别化分类管理。对乡村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企业突出需求服务。对B级企业进行纳税辅导。对C级企业实施风险评估。对D级企业加强重点监管;精确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建议改革收购农产品发票抵扣政策,实行销售实耗法抵扣政策。实施“智慧”执法,充分利用既有数据资源,筛查涉税风险疑点。

  四是进一步完善涉农税收政策的顶层设计,提升税收政策引导能力。建议不断适应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涉农税收政策,建立一个相对有效的“平衡区”。完善引导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统筹规划。将税收优惠延伸至农业全产业链,鼓励乡村产业扩大规模,向精深加工环节发展。加大对涉农服务业的税惠支持力度,培植“互联网+农业”、农村电商、农村生态康养等新型农业经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完善引导资源要素回流乡村的税惠政策。比如,在引导资本方面,对金融机构扶持“三农”信贷收入给予税费减免;在引导人才方面,对优秀人才服务“三农”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引导技术方面,对乡村产业的引进技术、设备成本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等。完善涉农税收分配制度。让涉农税收、乡村税收更多的留在当地,形成乡村产业促进乡村税收、乡村税收服务乡村振兴的良性循环。(国家税务总局隰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晶晶)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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