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防汛四级、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启动
新华社郑州7月10日电(记者杨琳)记者从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获悉,按照《黄河防汛应急预案》和《黄委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7月10日12时起启动黄河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黄委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预报,7月10日至13日,黄河流域部分地区将有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大暴雨。甘肃南部、宁夏中部、陕西北部、山西中部和北部、内蒙古中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将有强降雨过程,黄河中游支流无定河上游、汾河上游、山陕区间部分支流、伊洛河、沁河等可能出现涨水过程。
黄河防总和黄委分别向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省(自治区)防指和水利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按照黄河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黄委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对当前防汛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压紧压实防汛抢险救灾各项责任,密切监视水雨情变化,科学调度水库,高度关注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淤地坝防守、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及中小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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