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值得警惕
作者:朱昌俊
“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这是最近一段时间,曾感染过新冠的陈峰(化名)和他的同伴在求职时遇到的问题。今年春天,陈峰在方舱医院工作时期被确诊为阳性,如今早已治愈出院。本该迎接新生活的他却发现,无论在微信兼职群里,还是去招聘会现场,找工作时不少企业都会要求查验近两个月的核酸检测记录,并拒绝招录曾经的感染者。
新冠疫情出现的这两年多来,针对感染者的歧视和污名化现象,其实一直在以或明或隐匿的方式进行。像此前,就有网友将新冠肺炎患者调侃为“小阳人”;还有曾感染过的培训学校教师自曝被开除;甚至,修方舱的工人都遭遇歧视。而随着近期各地复工复产开启,必须警惕一些用人单位将曾经的感染者拒之门外。这次媒体报道的明确“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的企业招聘,就是一种无比现实的提醒。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此外,专家也反复强调,“新冠患者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后,体内已产生相应抗体,目前还没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国内外的研究一致证明核酸复阳者没有传染性。”因此,企业对于“进过方舱的、阳过的”的应聘者一律另眼相待,毫无疑问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说,用人单位消除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的歧视,保障他们在就业市场上被公平对待,对于社会走出对新冠疫情的非理性恐慌,有着极其重要的示范意义。
但就现实来看,要让企业真正以“平常心”来对待曾经的感染者,确实还有诸多的外部工作需要做。比如,企业招聘了“阳过的”职员,如果出现复阳情况,其可能产生的成本,是不是有相应的共担机制?如果还是“一刀切”停工停产,甚至追究企业的责任,这显然无法让企业有底气接纳曾经的感染者。更进一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各地和防疫部门必须在“精准防控”上作出更积极的示范,让包括企业在内的整个社会都能够对防疫的科学性,以及病毒的危害性,保有更大的信任、信心以及更从容的心态。
换言之,企业如何对待曾经的感染者,不能脱离社会语境来孤立看待,它其实是整个社会之于新冠病毒和患者的真实态度的一部分。明晰这一点,面对一些用人单位“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的粗暴做法,或就不能止于看到企业的“不近情理”,更要从整个防疫、科普层面来思考如何有效缓解社会对于新冠病毒和感染者的非理性恐惧与歧视。这也是我们尽量降低新冠疫情带来的二次伤害和社会“后遗症”,所必须要迈出的关键一步。很明显,在这个方面,越早行动,效果越好。
当然,主张从“大环境”看待企业排斥曾经的感染者,与呼吁个人、企业破除对新冠的非理性恐惧,逐步建立“平常心”,其实并不矛盾。尤其是眼下,随着疫情防控整体形势的稳定,相关防疫措施不断优化,各地加速复工复产,这种“平常心”的建立,更显重要。从政府(防疫部门)到企业、个体,推进社会向正常化转变,任何努力都值得肯定。(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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