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在全国文物系统开展为期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
央广网北京6月8日消息 日前,为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文物安全,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国家文物局决定于2022年6月至12月,在全国文物系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文物安全,强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集中围绕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工地安全等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疫情在文博行业传播,切实遏制各类文物安全案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根据《方案》,排查范围涉及文物博物馆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石窟寺、石刻盗窃盗割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革命文物建筑、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博物馆、纪念馆、国有文物商店等文物收藏单位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文物建筑构件和附属文物盗窃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文物保护工程工地和考古工地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
2022年6月至7月为自主检查阶段。文物博物馆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四项制度,全面梳理文物安全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无管理使用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自查。
2022年8月至12月为集中整改阶段。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逐一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文物博物馆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停业或者停工集中整改。
2022年8月至12月为督导问效阶段。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组织抽查检查,加强对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的检查督察,督促指导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国家文物局将对各地各单位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察。
《方案》强调,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本辖区内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分析梳理问题,提出工作措施,认真督促检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汇总本省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认真填写《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于2022年12月15日之前报国家文物局。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