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制度化(新论)
直达机制的建立完善,可以进一步有效减少资金的跑冒滴漏、更好惠企利民,对惠民生、助企纾困等会起到“雪中送炭”作用
“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被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不久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这一直达机制的建立完善,可以进一步有效减少资金的跑冒滴漏、更好惠企利民,既是增强地方财政民生保障能力的有力举措,也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作为创新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在实践中发挥了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中央财政资金迅速直达基层,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使用效率。从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为基层“六稳”“六保”提供了有力支撑。2020年1.7万亿元直达资金中,用于民生的达9636亿元;2021年2.8万亿元直达资金中,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的支出近2万亿元,直接用于就业方面的支出超过510亿元。这些都是保市场主体稳就业、兜牢民生底线的财力保障。
从调控和管理体制创新来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不仅加速了中央财政资金的执行效率,同时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一方面,资金直达解决了以往财政资金层层分解带来的耗时长、流转慢等问题。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建设了连通各级财政机构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可以做到对直达资金的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在减税降费背景下,直达机制可将中央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有真实和迫切资金需求的困难群众和企业的账户,对惠民生、助企纾困等会起到“雪中送炭”作用。
从实际情况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建立,对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要在项目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基层政府应更广泛地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充分了解辖区内的民生和企业需求,科学评估谋划项目安排,尽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更好确定资金直达的目标群体,建立有关资金使用项目库,落细落实资金分配方案。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和评价体系建设。明确监控系统各中间环节的主体责任划分,各司其职加强对资金投向和使用的监管。通过审计等手段确保监管全覆盖。完善绩效评价环节,研究制定针对不同领域资金投向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而合理优化预算支出。
下一步,在直达机制常态化运行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不断优化财政保障能力。比如,完善直达机制的运行方式要与现有转移支付制度更好融合。适度扩大采用资金直达方式的财政支出范围,也要把握好直达机制的政策有效性边界。对于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仍要听取各地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再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可以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在民生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焕发新生机,形成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作为一项保障民生、完善调控的制度创新,通过强化监管、提高效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必将更加安全高效规范运行,更好保障民生、为企业减负,对地方财政状况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出更大作用。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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