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养科学精神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以及追求真理、崇尚创新、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法律对科学精神的基本内涵和承载主体予以清晰界定,为培育和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了鲜明导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科学是人类探索自然同时又变革自身的伟大事业。我们党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推动科技事业不断前行,对科学的认识和实践达到了新的更高境界。科学精神与科学新知、科学思想相伴而生、同向并行,是科学文化深层结构中蕴涵的价值和规范的综合。科学技术进步法把科学精神的内涵明确为“追求真理、崇尚创新、实事求是”,体现了价值取向、实现路径、行为准则的统一,与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一脉相承,具有历史继承性、发展必然性和法律权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成就离不开精神支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大力培育和弘扬科学精神。追求真理,就要以科学的精神对待科学,专注于科研事业,勤奋钻研,不慕虚荣,不计名利,以理性态度发现客观世界的科学规律;崇尚创新,就要树立敢于创造的雄心壮志,敢于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索新路径,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多出高水平的原创成果,为不断丰富和发展科学体系作出贡献;实事求是,就要不迷信学术权威,不盲从既有学说,敢于大胆质疑,认真实证,不断试验。
科协作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必须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把培育和弘扬科学精神抓紧抓好。应突出科学精神引领,实施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特别是扎实推进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把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推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注重培养青少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加快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
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大力培育和弘扬科学精神,走出适合国情的创新路子,把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就一定能取得更多科技创新突破,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作者为重庆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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