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3月22日起继续开展核酸检测
3月22日,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经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3月22日继续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3月22日上午8时至23日上午12时。
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
吉林市城区、开发区全域。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以各城区、开发区为区域,分设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常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检测对象
吉林市城区、开发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居民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非特殊原因不得跨区进行采检,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近期天气变化,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
特此通告。
(总台记者 苑竞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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