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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看两会】多措并举推进我国智能制造快速发展

发布时间:2022-03-04 09:53:00来源: 光明网-理论频道

  作者:郧彦辉(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先进制造业中心智能制造研究室主任)

  智能制造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代表着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方向。推动我国智能制造发展是构筑制造业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举措。随着智能制造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消费升级、要素成本上升、资源约束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企业对智能制造的需求日益增加,加快智能化变革已成为产业界的共识。

  近年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不断深度融合,我国智能制造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重点领域转型升级取得一定成效,制造业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截止到2021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5.3%,数字化研发工具普及率达到74.7%。初步建成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涌现出一批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二是智能装备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我国智能制造装备市场满足率超过50%,主营业务超过10亿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达40余家。如,2016-2020年,我国工业机器人产量从7.2万台增长到23.7万台。三是标准和支撑体系不断完善。我国不仅初步建立起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构建了国际先行的标准,还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与合作。“十三五”期间,我国已经发布285项国家标准,在石化、船舶、建材等14个行业建立了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主导制定智能制造国际标准42项。人才、财税、金融等措施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与此同时,我国智能制造进一步发展仍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智能制造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存在缺失,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制造业企业在智能制造发展阶段上参差不齐,许多中小企业仍处于数字化转型的起步阶段;智能装备、系统解决方案供给与市场需求的适配性不高,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装备等供给能力仍需加强;等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智能制造的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也提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动装备数字化,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完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未来,我国将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优化布局数字基础设施,筑牢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底基。数字基础设施是智能制造发展的基石,应推进形成以新一代通信网络为基础、以数据和算力设施为核心、以融合基础设施为突破的新型数字基础体系,适度超前布局下一代智能设施体系,赋能智能制造。一是根据制造业生产发展需求,以应用为牵引,推进具有安全、泛在、高速等特征的物联网、千兆光纤网、5G、IPv6+等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合理布局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等多元化、智能化的算力基础设施,推动大型数据中心有序建设,升级改造小型数据中心,丰富应用场景,促进数字基础设施与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

  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提升智能制造核心能力。基础技术、先进工艺技术、共性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是驱动智能制造发展的核心力量,应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的驱动作用,提升动力支撑。一是聚焦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制造全过程,研发设计仿真、协同优化等基础技术,突破精密加工、近净成形等先进工艺技术,攻克智能感知、高性能控制、人机协作、识别等共性技术,研发人工智能、5G、大数据、边缘计算等在工业领域的适用性技术。二是围绕关键领域,支持创新载体建设。聚焦智能传感、控制系统等领域,整合资源力量建设智能制造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鼓励研发机构加强资源共享,开展协同创新。

  提升智能装备、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夯实智能制造发展基础。智能装备、系统解决方案是优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动力。一是加大高档数控机床、激光与增材制造装备、协作机器人等新型装备的研发力度,在生物医药、石化、电子信息、食品、汽车、智能家电等重点领域加强示范应用,通过示范工厂的建设带动智能装备的发展。二是积极落实首台(套)政策,探索首台套设备全流程保险补偿机制,对相关条款进行适时修订,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三是实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行动。可以通过建立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名录、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等方式,培育一批综合比较优势显著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提升系统集成能力。

  完善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加强智能制造发展的保障。智能制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构建生态体系来推进其发展。一是鼓励不同领域、产业链上下游设计企业、智能技术提供商、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应用服务商等企业加强交流合作,增强跨领域、多专业融合发展能力。二是完善企业培育体系,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基于技术优势,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创新,通过开放资源等形式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积极培育细分领域“专精特新”配套企业。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如技术研发平台、标准研究制定平台、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等,发挥公共服务平台重要纽带和关键节点作用,强化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智能制造生态合作常态协调机制,加快建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智能制造生态体系。

  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智能制造领域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实现国家间优势互补。坚持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有机衔接,推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共同促进全球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升级。加强国际标准、应用示范等领域共商共建共享,积极参与国际及区域标准化活动,加强双边、多边的智能制造标准合作。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RCEP成员国家市场,推进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等产品走出去,并探索在国外建立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鼓励跨国企业通过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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