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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纪检监察建议9.9万份

发布时间:2022-03-02 09:50:00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个数据: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纪检监察建议9.9万份。这是全会工作报告首次公布纪检监察建议数据。

  一纸“建议”,作用不小。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放大监督效能的重要手段,是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方法。

  如何高质量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把有力武器,提升治理效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深入探索,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不断织密制度笼子。

  纪检监察建议既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催办书”,也是预警风险、防治“未病”的“提醒单”

  “评估组对市住建局的整改情况以表格形式进行了逐项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日前,浙江省慈溪市纪委常委会在听取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后,审定为整改合格。

  2020年12月,慈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副主任章金富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人防领域专业性强、自由裁量空间大,部门负责人往往具有较大话语权,易滋生腐败。”办案人员分析,从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到竣工验收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导致章金富任性用权,在人防工程业务承揽、人防工程审批验收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

  为压实以案促治责任,慈溪市纪委监委向市住建局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完善重点岗位内控约束机制、加强上下层级监督制约、优化内部审批程序等针对性建议。整改完毕后,该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联合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建立联合评估组,通过察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查验,对市住建局的整改实效进行了综合评估,交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向市住建局书面反馈评估结果。

  在总结章金富案纪检监察建议运用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8月,慈溪市纪委监委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形成了研判问题、分析成因、制发建议、持续跟进、成效评估、监督问责的闭环操作体系,环环相扣、持续较真,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生态评估的重要参考。

  “近年来,全县扶贫项目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24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被问责。经研判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扶贫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运营管理及收益分配等方面。”日前,在指导“三农”工作的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后,江苏省盱眙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及时剖析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类型特点、手段规律及制度漏洞,向该县乡村振兴局发出了今年第一份关于相关重点项目的监察建议。

  为督促被整改单位切实扛起责任,盱眙县纪委监委制发的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均由分管领导带队,制发室组负责人陪同,在相关单位召开送达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签收。

  “县纪委监委对我县扶贫项目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精准点穴’,我们照单全收,下一步将根据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梳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内部监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在收到监察建议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

  “纪检监察建议既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催办书’,也是预警风险、防治‘未病’的‘提醒单’,体现了对被建议单位法定职责的关心和保护。我们全流程跟踪检查建议整改情况,综合评估整改效果,坚决防范整改不落地和整改表面化等问题,形成研判问题、分析成因、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工作闭环。”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关键在于精、准、实,发挥“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治本功效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通过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效贯通起来。一份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可以发挥“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治本功效。

  “在监督执纪执法的多个阶段,都可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重庆市永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喻彤说,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廉政风险漏洞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提醒有关单位加强防范;审查调查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查找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通过纪检监察建议向发案单位指出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弊端、管理性漏洞等,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首先要提好纪检监察建议。当前,各地已普遍制定出台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制度文件,明确适用对象和情形、制发程序等。除格式、程序等规范外,内容的针对性也是影响纪检监察建议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我们在工作和调研中发现,当前一些基层单位在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时存在不敢用、不会用、效果差等问题。”喻彤说,有的“抓大放小”,针对审查调查发现问题发的多,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提的较少。有的“不深不透”,不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或是对所涉及相关领域和部门业务知识、职责权限了解不深入,对问题根源挖掘不深,导致内容空洞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有的“就事论事”,督促整改具体问题多,制定防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相对较少,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效果不明显。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关键在于精、准、实。只有在查清问题事实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细致思考,深刻分析成因、特点和规律,找出问题的病根病灶,才能精准提出整改建议。

  在查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案件时,吉林省纪委监委三室和十一室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对吕洪民个性问题和法院系统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多次到省高院实地调研,不断修改完善提出的建议。

  “落实落细整改要求,规范可行是基础,这对纪检监察建议的内容和运行机制提出了严格要求。”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的刚性约束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靶心,努力提高建议质量,在发现问题基础上更加注重建议的针对性,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在盯紧抓实上下功夫,避免“一收了之”“一发了之”,推动纪检监察建议高质量落地

  “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既利于‘医其受病之处’,又推动‘塞其起弊之原’,是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手段。”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毅强看来,纪检监察机关结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以及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找准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向相关单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限,并督促部门单位建章立制,“既是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的明确要求,也是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的有效手段”。

  “累计排查21个方面167项廉政风险,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及制度72项……”前不久,浙江省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晒”出了一年多来专项整改工作成效。此前,杭州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成功打掉7个涉医保诈骗犯罪团伙,深挖背后“保护伞”,立案查处6人。

  “医保部门管理资金多、权力事项多,案件的发生绝非偶然,必须拧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杭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医保专案查处后,针对市医疗保障局管理服务中心出现多名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杭州市监委第一时间向市医疗保障局发出《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监察建议》。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推进建议高质量落地落实。杭州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对照监察建议书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两定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等四方面9个问题,与市医疗保障局一同梳理问题、措施、责任、落实等四方面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列出35项具体整改措施,督促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整改落实。

  在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被建议单位普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但仍有少数党组织重视程度不够,整改“走过场”、责任“挂空挡”、落实“打折扣”,存在“一收了之”的情况。还有一些纪检监察机关“一发了之”,督促整改不到位,未形成有效闭环,同样影响了纪检监察建议效用的发挥。

  如何对纪检监察建议盯紧抓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后,纪检监察机关应在压实责任、跟踪监督和追责问责上下更大功夫。”喻彤认为,可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账管理,健全限期回复、挂号销账、跟踪回访、整改通报等工作机制,通过定期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加大日常指导督促力度,形成有效闭环,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实到位。

  纪检监察建议切实“对症”,才能让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真正成为标本兼治的“良方”

  实践证明,坚持靶向治疗,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优势,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做到管根本、管长远。

  为提升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主动性,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建议的撰写、制发、整改跟踪等列入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课程,通过组织编印纪检监察建议规范模板、法律法规依据及“建议”适用主要情形参考材料等,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建议做到“知用、善用和规范运用”。

  要高质量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讲究的是“对症下药”。只有强化问题意识,深入剖析原因,找准责任主体、压实主体责任,才能精准发现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吉林省梅河口市纪委监委围绕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综合信访举报情况以及查办的个案、类案,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纪律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列出清单,找准问题,直击“病灶”。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纪工委建立联合会商、问题底稿和异议处理三项制度,要求凡是写进纪检监察建议的问题都要有具体的人和事作支撑,同时建立被建议单位异议处理机制,对建议运用不当情况按照程序及时纠正。

  落实落细整改要求,持续发力是保障。“纪检监察建议书决不能‘一发了之’,也不能‘只管一时’,必须跟踪督办。”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严防“一发了之”,推动整改闭环,该区纪委监委健全了“两书”管理机制,规范台账管理制度,按照谁制发、谁负责原则,采取电话跟踪、专项督办等方式,对“两书”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挂账销号”。

  近日,海南省东方市纪委监委对2021年度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为杜绝整改落实走过场、“打白条”现象,该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建议的暂行办法》,对建议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审核印发、函复督办及台账管理等程序一一明确规范,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持续跟踪问效,切实保证监督实效。

  一纸建议,关乎监督质效。高质量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是做好日常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含金量”,让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真正成为标本兼治的“良方”,在强化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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