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加强政治监督 压实能源保供责任
本报讯(记者 吕佳蓉王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控不严格、保供措施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善……”日前,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对怀安电厂、承德电厂、三河电厂等6家单位电力保障落实情况开展4批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9个方面115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14条。
供电供热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关系民生的大事。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各相关企业落实民生用能供给保障责任,提升供电供热保障能力,确保党中央关于能源保供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地,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把做好能源保供监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列席集团公司春节保供相关会议、印发工作函、提出做好能源保供工作建议和强化监督工作要求等方式,压实能源保供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贯通融合。
围绕落实保供责任、提升保供能力,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打通能源保供“最后一公里”。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专门派员深入11个保供督导组,以视频督导、工作提醒、监督提示等方式,聚焦保供措施制定执行、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备品备件储备等跟进监督,推动落实保供责任、提升保供能力,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稳定。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坚持精准发力,加强督促协助。推动生产部建立审批和抢修机制,严格临停非停管理,确保机组应开尽开;推动财务部完善购煤资金兜底机制,最大限度落实资金来源;推动燃料部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调度要求,实现产权口径库存15天以下电厂清零;推动煤炭部千方百计加大储煤力度,严守燃料保供底线。
聚焦保供工作中存在的廉洁风险和作风问题,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针对部分企业在能源保供工作中发生的燃料采购方面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监督;印发《关于能源保供专项监督典型案例的通报》,做好廉政警示教育;对于在保供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导致限热限电、停热停电,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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