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保护要多做长期文章
作者:吴 浩
近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黑龙江某地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松花江,引起广泛关注。松花江作为我国第四大河,也是东北人民的“母亲河”,滋养着黑土地、浇灌着北大仓。守护好大江大河,保证一江清水向东流,需要东北地区久久为功,多做长期文章、深层文章。
从近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破坏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也屡次被通报。比如,尾矿库废水直排长江,超标污水排江,引黄河水“人工造湖”,非法倾倒废渣,违规取水,湿地生态保护不力……这些问题都暴露出部分地区和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思想松懈、认识不足、肆意污染、监管不力。同时,也暴露出污水处理厂低效运行、污水处理管网建设迟缓滞后等水环境保护短板问题。
我国作为水资源短缺的大国,一直强调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过,由于水污染治理难度大、投入高,短期难以见效、难出政绩,部分地区和部门算起了“经济账”、动起了歪心思,放任污染、回避问题,企图以环保少投入、不投入在监督检查面前蒙混过关,但这只能是一厢情愿。
过则能改,善莫大焉。在生态环境保护上靠监督检查“推着走”,未树立长期保护治理理念,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这些不适宜的想法应该早日“叫停”。全社会都要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少算眼前账、局部账,多算长远账、全局账,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汪碧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就要强化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忌做表面文章,治标不治本。提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和排污收费标准,对于恶意排污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惩处。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系统治理,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耦合性,提高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更为关键的是,各地要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让美丽中国永葆生机活力。(吴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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