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定多项民生保障目标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公布
记者1月10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围绕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加强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根据《规划》,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规划》提出,推动实现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其中,在义务教育方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规定,确保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在就业社保方面,制定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指导性标准,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在医疗卫生方面,扩大医护人员特别是儿科、全科、麻醉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等短缺医师和注册护士规模,提升医护人员培养质量。在养老服务方面,加强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在推动生活服务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空间方面,将推进重点行业创新融合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深入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惠及城乡的家政服务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民生保障目标,《规划》还设计了22项指标。根据《规划》,到2025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将大于9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大于92%,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人均预期寿命78.3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规划》首次将覆盖面更广、服务内容更丰富、需求层次更高的非基本公共服务和能够与公共服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的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同步纳入《规划》,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三者既有机衔接又各有侧重,有利于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厘清权责边界、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分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记者 汪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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