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大庆市今年计划实施711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其中,大同区43户、红岗区3户、肇州县383户、肇源县188户、林甸县70户、杜尔伯特县24户。
据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大庆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有改造任务的县(区)将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改造方式、改造难度、常住人口、增强防寒保暖防潮功能、推广应用《龙江民居示范图集》或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建设现代宜居农房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县级分类分级补助标准。“特困群体无力出资的,与脱贫攻坚期政策衔接,保障兜底面积,按常住人口2人户30平方米、3人户40平方米、4人户50平方米执行;农户自行筹资为主的,以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此次改造惠及的农户,由其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住建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已经将农村低收入群体身份认定权限下放到乡镇的可由乡镇审批)审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县(区)申请情况下达改造任务。(记者 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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