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省药监系统出台新规提出新要求
日前,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24年药监系统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分别从医疗器械、药品生产流通、化妆品监管三个方向进行探讨和工作部署,来自全省各地市药监系统代表进行了经验交流。
会上省药监局对宣贯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省药监局医疗器械负责人表示,在全省开展隐患排查中,全面强化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取得了新成效。省药监局将成立医疗器械注册及信用监管“两个档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两个档案”建设。对接使用国家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信息系统,主动梳理完善基础数据。借助黑龙江省数字政府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的电子化,推动大数据的汇聚、关联融通。同时推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鼓励和引导龙头医疗器械企业发展壮大。
会上省药监局药品安全负责人对各地市监管系统提出要求,要准确把握药品经营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要严格落实监管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不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筑牢药品安全防线;要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继续强化对药品经营监管工作的风险防控,积极应对药品网售等新业态带来的新风险点,坚决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要提升监管检查质量效能,创新监管制度机制,提升监管检查的专业性、针对性、规范性,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推动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面加强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提升化妆品监管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化妆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产业的技术创新力、质量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统筹推进监管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化妆品监管队伍,为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贡献力量。”这次会议对全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我省实际,稳步推进《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等新规平稳有序实施,细化完善相关措施,持续加强法规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监管机制,推进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信息档案建设工作,加强备案、上市后监管、稽查执法等监管数据共享互通,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应用提高监管效能,解决监管瓶颈问题;规范跨区域协查和线索通报的程序要求和查办内容,加强跨区域跨层级的协同,提高检查稽查效率,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问题产品进行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记者 周姿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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