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新增11家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丽水市11家企业被评定为2023年度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据了解,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是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定,信用管理机构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管理效应明显,社会信用形象良好的企业,且对行业内其他企业有带头示范作用。
近年来,丽水市高度重视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围绕企业信用意识培育和信用合规建设,多渠道开展对市场主体的信用指导服务,将遵守信用监管法规政策、守信践诺履约等内容纳入企业信用合规体系建设,探索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等正向激励机制,鼓励更多市场主体提升信用水平,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丽水市已创成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69家、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181家。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丽水市将采取“分级培育,梯度申报,一企一策,动态管理”的模式,严格准入和指导服务,提高申报质量,确保高质量创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024年预计新增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0家。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