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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十年百余部法规护航协同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11 09:48:00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京津冀十年百余部法规护航协同发展

  “当前,京津冀间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三地社会保障卡跨省通用场景如能有法规予以保障,必将进一步推动协同发展。”日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立法调研和文本起草等工作进行深入研讨。“又一部‘同一文本,三地通过’的区域性法规有望诞生!”法工委法规二处副处长柴丽飞说,2014年以来,三地人大常委会已就100多部法规开展协同立法工作。

  万事开头难,立法亦然。作为京津冀首部全面协同法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出台的亲历者,柴丽飞对此体会颇深,“这首部法规,可谓来之不易。”

  2013年,华北大部地区曾是雾霾重灾区,京津冀区域所有城市PM2.5和PM10年平均浓度均超标,严重的雾霾成为人们吐槽的焦点。

  面对生态考题,再不下决心治理污染、修复生态,就无法向历史和人民交代。

  2014年2月,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三地开始自觉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同年4月,三省市人大常委会商定每年召开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会议。之后,在制定国土保护和治理、地下水管理等条例过程中进行了全程沟通和完整对接,立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充分吸收前期协同立法经验,历经一年半时间,举行11次法工委联席会议——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过程中,三省市人大常委会努力在立法宗旨、规范内容等方面谋求共识,求取“最大公约数”。

  “2020年1月,三省市人代会通过该条例。”柴丽飞介绍,与以往只在相关章节互通有无不同,该条例的独特性在于“同一文本,三地通过”。

  自此,京津冀协同立法按下“加速键”。

  协调,调研,座谈……一部,两部,三部……出台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水污染防治条例,三省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协同立法,努力构建起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

  立法只是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到实处。

  “轰油门,再轰油门!”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4个月,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天津市、廊坊市、北京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重点用车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等,对超标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列入“黑名单”。

  近几年,三省市人大系统在联动监督执法检查中,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

  一天天努力,一点点争取,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画卷在京畿大地逐步铺展。

  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不断改善,2023年三地PM2.5浓度与2013年相比降幅分别为64.2%、57.3%和64.3%;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动态达到国家“十四五”目标要求,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2023年,河北完成营造林627万亩,新增4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以良法保善治,以善治促发展。十年来,京津冀协同立法取得了丰硕成果。

  以法治助力雄安新区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省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7月审议通过《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为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有效法治供给。

  首次为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立法。去年底,三地人大常委会相继审议通过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整合区域创新资源,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更有效法治保障。

  保障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出台《河北省公路条例》,设置公路区域协同发展专章,护航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实现率先突破,持续优化交通网络化格局。

  推动京津冀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出台《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推进京津冀养老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出台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规划,挖掘三地旅游资源……

  破局之后,不断立新。协同立法正以更广更深的维度,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记者赵建、霍相博、崔丛丛)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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