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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2024-01-16 14:35:00来源: 浙江日报

  为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攻坚行动的具体任务表已下发到各设区市。到2024年4月底,全省要完成抛荒耕地整治10万亩以上,改造农田基础设施30万亩以上,深耕深翻并落实早稻播种面积170万亩以上。

  让荒地不荒,闲田不闲,首先一条,就是要为粮食生产创九年新高打基础。2023年,浙江粮食生产总播种面积、产量、亩产均创八年新高,为扩大春播面积,《方案》鼓励大力推广稻稻、稻麦、稻油、稻菜等“两熟制”,因地制宜发展稻稻麦、稻豆油等“三熟制”,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

  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在田作物面积超1061.4万亩,比2023年同期增加30.3万亩,其中,小麦、油菜播种面积较2023年增加10万亩左右。在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某果蔬专业合作社,200多亩油菜正在加速出苗。负责人何麟海介绍,为将晚稻收割后的冬闲田充分利用起来,合作社还种植了6000多亩小麦、40多亩土豆和100多亩蔬菜。

  “浙江省耕地资源有限,打好时间差,让荒地不荒,闲田不闲,是粮食增产的重要发力点。”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全力保障“粮袋子”“菜篮子”,浙江正组织开展所辖区域耕地抛荒情况调查,将分类施策推进抛荒耕地整治。

  《方案》鼓励有能力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以及镇、村集体通过流转等方式,将外出打工、无劳动力或异地搬迁不便耕种的田地用起来。提出要建立信息台账、细化时间表,对征而未用的耕地,要逐块了解用地时间,可种尽种;对工商大户流转后抛荒的,要按有关规定由发包方终止合同或监督其复耕复种。

  防止耕地抛荒,各地都在出招。丽水莲都区推进耕地流转、代耕代种、土地代管等服务;衢州先后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定期开展督查。浙江在《方案》中明确,将加快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加强山垄田、低洼冷水田等抛荒耕地的基础设施改造,使抛荒耕地达到宜机化、可耕种,尽快恢复抛荒地肥力。

  “在政策端,浙江将进一步优化完善粮油生产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生产补贴与产量形成、耕种模式、抛荒地整治等相挂钩机制,建立种粮补贴正向激励和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各地对同一地块种植两季以上粮油作物的加大补贴力度。”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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