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宁夏—内蒙古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
本报呼和浩特11月2日电 (记者张枨)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签署《黄河流域(宁夏—内蒙古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明确两省份将按照1︰1比例共出资1亿元,设立黄河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宁夏—内蒙古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正式建立。
两省份共同签署的补偿协议本着“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原则,按照宁夏—内蒙古段的麻黄沟国控断面水质考核情况确定补偿方式。具体补偿机制为:若麻黄沟国控断面水质当年年均值达到国家考核Ⅱ类水质标准,两区互不补偿;若麻黄沟国控断面水质当年年均值未达到国家考核Ⅱ类水质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向内蒙古自治区补偿5000万元;若麻黄沟国控断面水质当年年均值高于国家考核Ⅱ类水质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应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补偿5000万元。补偿资金于次年清算拨付,将专项用于流域内水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
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协调上下游的生态关系、促进全流域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措施。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把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除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0万元作为生态补偿资金外,年度内还下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29亿元,全面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事业。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同抓好协议落实,进一步探索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模式,促进省区、盟市间良性互动,构建上中下游齐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的良好格局。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11月03日 第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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