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观察者说)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作为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新征程上,必须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疫情中得到充分彰显。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需要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中国式现代化走得更实、行得更稳。
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是我们党在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基础上,及时把成功实践经验转化而成的制度成果,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为我们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越走越宽广,我们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把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确保中国式现代化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深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只有深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才能把各方面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充分激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劲动力,广泛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必须随着实践发展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发展,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比如,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兜牢民生底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等等。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能力,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
(作者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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