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院和金融机构联合出台30条举措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
人民网西安4月12日电(吴德锋)4月1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举行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有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四部分,设置10项工作机制,30条具体举措。《意见》明确,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紧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一根本性任务,以监管与司法有效衔接、维护金融稳定配合、金融纠纷诉源治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等十项机制为抓手,圆满完成全面落实中央金融政策、支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坚决守住风险防范底线、注重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依法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六项工作目标,着力推动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多元化解,确保金融工作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金融法治力量。
据悉,今年1月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之后,陕西法院与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共同调研,率先落实,在省级层面强化司法与监管沟通协作,优化治理合作模式,以切实举措保障全省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意见》着重加大金融创新的规范支持力度,实现金融案件裁判规范与监管规范最大化协调一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中央金融政策,在遵循商事交易的特点、理念、惯例和坚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基础上,促进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意见》在总结提升全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将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真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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