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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菜市场经营管理规范》3月2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3-03-21 15:42:00来源: 宁波日报

  作为全国首部菜市场地方立法、2021年开始实施的《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的配套标准之一,宁波地方标准《菜市场经营管理规范》3月21日起实施。该规范为浙江省首个菜市场经营管理地方标准,将助力宁波全市菜市场构建“经营有规范、管理有依据、违法有惩戒”的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宁波持续开展菜市场改造提升行动,市场整体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但要保持改造成效,需要有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等指引。2022年初,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启动《菜市场经营管理规范》起草工作。

  《规范》共8章1附录,从交易区、自产自销区的经营规范,公共区域的管理规范,市场整体的经营保障三方面入手,为宁波全市菜市场日常运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指南。

  如针对海鲜销售旺季中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水产品捆扎物重量问题,《规范》明确水产包装的重量应不超过商品总重量(包含包装)的5%,并列明计算公式,填补了长期以来的标准空白,为部门监督执法提供依据;针对自产自销区管理问题,《规范》明确该区域纳入市场统一管理,并对经营时商品摆放、垃圾处理,休市时摊位卫生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

  针对菜市场内商品摆放混乱问题,《规范》通过附录对果蔬、肉类、水产品、豆制品、熟食卤品、散装食品、粮油制品七大类重点商品的陈列提供了详细的摆放指引。如肉类,明确指出追溯码应在摊位明显位置公示;宜在25℃以下环境陈列销售;鲜肉应预分割,冻肉预先解冻再分割。果蔬类,蔬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腐叶、去根;保鲜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扎把蔬菜摆放应根向下叶朝上,不出框不出边;水产品,鲜活水产品销售应养殖在固定的水池(缸)中,冰鲜水产品销售柜应铺设散冰,温度应在25℃以下。

  “《规范》创新性地将菜市场经营管理要求以地方标准形式进行固化,它的实施,将对促进宁波菜市场提质升级,提高群众获得感起到积极作用。”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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