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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成都天然水域禁止捕捞垂钓

发布时间:2023-03-02 15:15:00来源: 成都日报

  原标题:3月1日起 成都天然水域禁止捕捞垂钓

  钓鱼爱好者们注意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和省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的相关要求,从昨日起,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再次拉开序幕,自3月1日到6月30日,成都全市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活动,电鱼、毒鱼、炸鱼、钓鱼等一切非法捕捞都涉嫌违法,使用禁用渔具比如钩刺耙刺(武斗竿、可视锚鱼器)、真(拟)饵复钩(钓钩数7个及以上),还可能构成犯罪。

  针对许多市民对“天然水域”的疑问,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天然水域不光是江河湖海,同时也包括与之自然连通的水域,成都市包括锦江、沙河等在内的主要河流,都属于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垂钓活动。在此期间钓鱼爱好者可以去一些允许垂钓的水库,以及专门供游客休闲垂钓的鱼塘。同时,大家进行垂钓活动时,请关注相关区(市)县春季禁渔通告,也可以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不要贸然前往。禁渔期不听劝告依然钓鱼的,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陈泳)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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