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跨区域禁毒协作
原标题:加强跨区域禁毒协作
共同设立川渝检察禁毒协作联络办公室、探索建立毒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标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日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川渝检察禁毒协作的意见(试行)》,就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办案协作、强化能动履职、加强工作保障4个方面达成21项内容。
在建立协作机制方面,除共同设立川渝检察禁毒协作联络办公室外,两地检察机关还在引导侦查取证、联合挂牌督办、共商管辖争议、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协作,加大对跨区域毒品犯罪集团、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新型毒品犯罪、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涉毒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在加强办案协作方面,该意见对案件办理中调查取证、远程询问、犯罪线索移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办案中发现跨区域毒品犯罪、追诉漏罪漏犯及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等线索,发现地检察机关应及时移送相关检察机关。
在强化能动履职方面,两地检察机关将定期分析研究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区域毒情形势和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等工作,共同调查研究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等涉毒犯罪新问题,一体推进依法治罪与社会治理。
在加强工作保障方面,将建立川渝省级检察院禁毒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共享跨区域案件办理情况、区域毒情等信息,共同应对、解决川渝区域内毒品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标准等问题。(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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