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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1-10 15:22:00来源: 陕西日报

  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在西安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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