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打印准考证!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注意事项看这里
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致考生一封信,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关注政策,做好考试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请于2023年1月3日至7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进入候考室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
(二)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三)考试用具。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入场实行安检制度,进入封闭区和候考室时至少需要接受两次证件和违禁物品的检查,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四)出行安全。考试期间天气寒冷,请考生注意添衣保暖,并合理安排路线。考试当天尽量早出行早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出充足时间,避免因迟到而耽误考试。
二、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为了广大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最新考试防疫要求,请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所有考生请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须于1月4日至5日完成核酸检测,依据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不需要提交核酸检测证明,我省将统一通过联网数据获取考生核酸检测情况。为方便考生检测,各市将设置专门核酸检测点,社会核酸检测点也将向考生开放,考生可凭准考证免费进行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具体事宜见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
(三)及时上传核酸检测结果。考生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后,请于1月5日9:00至1月6日12:00登录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s://wsbm.sdzk.cn:9090/jzxxtb/)如实完成个人健康信息填报(每位考生填报1次即可),其中“应急联系人电话”是指紧急情况下可以联系的人员(非考生本人)电话。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生考试权益,本次考试将根据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按照“一类一策”组考模式划定考试区域,分别设置正常考场(供核酸检测阴性考生使用)、专用考场(专供新冠病毒感染考生使用)以及备用考场(供体温异常等考生使用)。
(四)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五)做好个人防护。请在考前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考试期间抵达考点后,请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后应全程佩戴N95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
三、遵守纪律,诚实守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根据面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考试。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后期的录音、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考生试题清单、备课纸、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偷拍考试内容,在qq群、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均涉嫌犯罪,将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违纪作弊严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了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坚决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举报专线,仅受理违法违规举报),邮箱:jubao@sdzk.cn。(王原)
(责编:聂俊穹、刘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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