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财政保障
原标题: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财政保障
为使县域经济在推动全省振兴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资金调配,全力支持我省县域经济发展。12月2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已下达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并直接拨付相关县(市)财政国库,为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近年来,我省实施一系列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有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全力抬高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底板。
为强化政策保障,省财政厅成立多个调研组,深入基层了解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和痛点、难点,研究县域经济发展涉及的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相关方面的政策建议。今年,省财政厅调整完善了省以下财政体制,理顺省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合理划分县级财政收入,规范市县结算,新增财力向县域倾斜,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同时实施县域财源建设行动计划,对主体税收收入、新增纳税主体等增长较快的县予以奖补,对县域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优秀的县给予奖励,引导县域培植和壮大财源。
为强化投入保障,我省注重加强财政金融手段联动,通过预算安排和统筹整合有关资金,重点支持县域主导产业培育、县城及重点镇、园区建设及发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沿海经济带和县域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为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完善财政支农稳定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今年,省财政厅不但将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县(市)财政国库,而且对资金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强调要将资金重点用于72个支持县域主导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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