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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布一批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2-22 11:58:00来源: 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南京12月21日电 据盐城市场管理局消息,2022年以来,盐城开展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210余件网络交易违法案件。日前,当地公布一批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含有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被罚款90万元。

  通报显示,2021年7月6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根据举报线索,对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2019年10月中旬,当事人代理销售盐城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99间商业用房,并在微信平台上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含有“前三年8%的回报可直接抵扣房款,后二年每年5%的回报加实际租金2:8分成按季度补贴客户”等宣传内容,涉案房产金额为7842万余元,涉案购房业主90余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发布含有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有关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的规定,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盐城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十起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中,还涉及多起虚假宣传、实施混淆、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部分典型案例:

  2022年7月22日,东台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盐城某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查,“台达”的商标注册人为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起,当事人未得到“台达”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生产标注有“TAIDA”和“台达变频器”等字样的变频器,并通过其在某平台注册的网店对外销售产品,违法经营额144万余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侵权变频器、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6日,阜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盐城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6·18期间网络交易监测违法线索,对江苏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其网店内上传了其销售的汗蒸房产品相关信息,以及产品图片、性能介绍等内容,宣传内容有:汗蒸有一定的减肥效果、可以预防三高,负离子可以增强人体免疫力、降低血压、防治老年病、延缓衰老,某保险公司的大额保险赔付高达800万等。上述宣传内容与其销售的汗蒸房产品紧密相连,误导消费者认为该汗蒸房产品具有上述宣传的性能。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科学认证依据,也未能提供汗蒸房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的证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对其销售的汗蒸房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删除上述虚假宣传内容。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25日,阜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盐城某饰品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份通过朋友在深圳某珠宝交易中心摊位上购买了6个“冰墩墩”小挂件。2022年2月11日,当事人在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店内饰品与“冰墩墩”小挂件搭配,并拍摄照片与视频发布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销售。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执法机关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24日,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线索,对盐城某珠宝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17日在某平台上直播销售商品时,因两只足金戒指上的标识与CARTIER INTERNATION AG(以下简称卡地亚)的注册商标近似,为尽快销售该商品,即在直播间将商品的名称设定为“卡家款式足金戒指”。调查时当事人承认“卡家”为“卡地亚”的意思。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7日,盐都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盐城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经查,当事人在其自运行的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推广医院的康复诊疗服务,发布了含有患者的名义和形象、患者病情、当事人诊疗方案以及患者的康复治愈效果等宣传内容的文章,该内容均为在当事人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的患者真实案例。此外,当事人不具有高压氧舱资格,在公众号上宣传的高压氧治疗中心设施图片、医疗设备图片,实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区的相关设施图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广告的行为,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两个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10万元(合计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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