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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提出十方面举措支持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21 12:32:00来源: 人民网-江苏频道

  如何让革命老区人民在新发展阶段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0方面具体措施,将实现29个革命老区乡镇振兴发展。据悉,相关政策措施已于今年12月15日正式施行,施行期为5年。

  近年来,江苏一直坚持把加大革命老区帮扶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全局一体推进,形成一批特色做法,但部分革命老区乡镇振兴发展仍然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短板。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荣锦表示,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注重解决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发展的突出矛盾。针对经济基础“弱”、居民增收“难”、基础设施“差”、公共服务水平“低”、要素制约“紧”等方面突出困难和问题短板,将国家和省近期出台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等帮扶政策措施要求落实和体现其中,最大限度地聚合各种资源要素,推动江苏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人民网了解到,综合考虑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异以及革命老区主要集中地域因素,《若干措施》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常州金坛区薛埠镇、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宿迁泗洪县半城镇等29个目前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民生活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的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29个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35年,实现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与全省同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期目标。

  为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落到实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十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支持将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二是完善基础设施。三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四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是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六是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开发。七是推进创业就业富民。八是扩大集体经济收入。九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十是落实省市县各级责任,形成强大帮扶合力。

  在促进革命老区劳动者创业就业方面,江苏将实施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就业援助、创业扶持、求职招聘、人才服务、职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公共服务进村入户。建设就业富民助力乡村振兴基地和规范化零工市场,分类培育200个以上省级劳务品牌,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加大富民创业贷等投放供给。同时,江苏将构建与农村需求、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强化培训资源供给和学用供需对接。

  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朱国兵介绍,结合《若干措施》,江苏还将启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二二二”示范建设计划,力争到2025年,建成20个示范县、200个示范乡镇、2000个示范行政村。今年将近30个村列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名单,通过发挥点的带动作用,推动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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