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多措并举推动“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近日,据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消息,该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作为,做好太原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真正成为“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文化生态保护区。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全国现有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原文化部于2010年6月批准设立,是全国首批、山西唯一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包括太原市所辖的晋源区、小店区、清徐县、阳曲县等四县区。
近年来,太原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建立“保护优先、整体性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和工作方式,在保障机制、整体保护、生态优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自然环境、文化遗产及特殊的文化空间、场所、生活空间等多种自然和文化形态得到了协同保护。
完善建设机制。按照保护区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成立太原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印发《太原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太原市对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增进组成部门和涉及地域间的协同配合;统筹协调相关县区明确建设和管理各项任务,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财政资金,掌握验收标准。
建立四级名录体系。在普查摸底的基础上,经过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县级非遗名录460项,市政府公布市级名录7批共160项。经过向国家、省积极申报,全市先后有晋剧、太原锣鼓等18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名录,傅山拳法等66个项目被列入省级名录。目前,具有太原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基本列入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名录,实现了分级保护。
加大传承人保护力度。支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积极为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创造条件。同时积极组织代表性传承人参加文旅部、省文旅厅、太原市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和传播交流活动。
开展抢救性记录工程。运用文字、图片、音像、多媒体等方式对非遗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运用现代技术对非遗项目传承区域、历史渊源、表现形态、文化价值和濒危状况进行数字化处理、记录和保存,拍摄编辑制作了一批非遗项目抢救性资料。
加强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建设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遗传习展示中心,目前,全市拥有市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遗传习展示中心2个,县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遗传习展示中心4个。
开展宣传展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遗项目进校园、进部队、进社区展示展演活动;组织开展各类非遗展演展示活动,举办了北京世园会“山西日”太原城市主题展演、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活动等。
“非遗+”助力文旅融合。太原建设了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刘家堡非遗小镇,引进重点非遗项目40余家入驻,传承展示活动有序开展,社会影响逐步扩大;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扬基地“太原古县城”,整合太原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优质资源,引进了古建筑模型制作技艺等优秀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中华文化精髓;坚持把非遗合理利用和景区建设有机融合,依托国家级非遗项目建设了东湖醋园等5个国家级4A级景区,依托省级非遗项目建设了中华傅山园等4个国家级3A级景区。“文化生态保护见成效,锦绣太原非遗谱新篇”品牌效应逐步显现。(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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