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管委:私改暖气影响供热系统最高罚五千
本报讯(记者 张楠)本市已正式进入供暖季,市城市管理委提示,个人私改暖气危害多,甚至可能会影响小区乃至整个供热系统的稳定和正常运行。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增加散热设备或装饰装修房屋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些居民在装修时,喜欢为家中的暖气定制“暖气罩”。有的暖气罩虽然看上去美观,却可能影响暖气的正常使用。
私改暖气也存在种种风险。市城管委提醒,室内供热系统是经过严格设计的,个人私换私改供热设施等行为,可能会引发散热器不热、管道泄漏、管道气塞等安全问题,还可能破坏供热系统整体结构。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应当经供热单位确认。
暖气中的水不可另作他用。市城管委提示,供热系统中的水是经过化学处理后的专用水,水中添加了火碱、栲胶、磷酸钠等软化水处理药剂,绝不能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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