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入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人民网南京11月7日电 (杨维琼)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布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全国共有15个省(直辖市)的29个市(区)获评,南京成为江苏省唯一获评的城市。
据悉,南京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于2015年,曾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推动食品安全与基层治理融合等,2021年底完成考评验收。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食品安全领域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食品安全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对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助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4年7月部署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已部署5批179个城市开展创建,覆盖所有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本批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如下:
北京: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
天津:和平区、宝坻区、蓟州区
河北:石家庄市、唐山市、张家口市
辽宁:沈阳市、大连市
吉林:长春市
上海:徐汇区、闵行区、浦东新区
江苏:南京市
浙江:杭州市、宁波市
福建:厦门市
山东: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
湖北:武汉市
湖南:长沙市
广东:广州市、深圳市
四川:成都市
陕西: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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