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年底结束 符合条件的交通物流企业尽快申领
原标题: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年底结束 符合条件的交通物流企业尽快申领
5月1日至9月底,全省共发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14.43亿元,惠及587户“两企”“两个”市场主体。10月31日,记者从交通运输厅召开的四川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贯彻落实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今年底结束,符合条件还没申领的企业可尽快申领。
为帮助物流企业纾困解难,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交通运输部设立了总额1000亿元的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7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发放,明确支持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中小微物流(含快递)企业。
今年5月扶持政策启动以来,全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及时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对扶持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并梳理“两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两个”(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含挂靠货车司机)群体融资需求,对经营存在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建立“白名单”制度,分批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精准匹配贷款需求。
截至9月底,全省共发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14.43亿元,惠及587户“两企”“两个”市场主体。在交通物流再贷款政策的引导撬动下,全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1.02万亿元,同比增长15.42%。其中,发放5000万元以上再贷款的市(州)4个;发放1000万元以上再贷款的市(州)15个。
“专项贷”政策还剩两个月时间就将结束。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采取有效举措,持续收集有贷款需求的市场主体名单,助力银企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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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两企”需具备——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近三年自有货运车辆数及车辆牌照、车辆行驶证。
2、中小微快递企业:邮政快递管理部门核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
3、全部使用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城乡物流配送的企业:营业执照,货运车辆《行驶证》。
“两个”需具备——
1、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司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购置合同》,营业执照或车辆所有权相关证明。
2、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货运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车辆购置合同》,营业执照或车辆所有权相关证明。(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眉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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