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创新体制机制 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全省专项行动以来,潞州区针对城市治理中的物业管理服务难题,确立“党建引领、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共治共建”的工作思路,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抓实重塑性改革,实现专门机构管物业。专项行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将物业企业登记备案、收费监管、信用等级评价等19项管理权限下放潞州区。区委主动承接,建立起区级、镇街、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区级层面,通过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组建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全面承接下放职能,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同时成立行业党委和行业协会,加强党对物业行业的领导。镇街层面,由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承担物业服务中心职能,负责规范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等日常工作。成立业委会(物管会)1082个,覆盖92%的小区。社区层面,由社区党委牵头组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承担物业企业评优评级初审、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在全区构建起上下贯通、职责明晰、运行顺畅的物业管理服务专门机构,理顺了物业行业监管体制。
强化制度性约束,做到物业管理有章法。聚焦物业行业审批、管理、评价、监督等关键环节,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细化出台13项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区物业行业规范化管理。比如:“红黑榜”制度,将社会评价好、信誉度高的物业企业纳入“红名单”,将物业服务差、居民投诉多的纳入“黑名单”,倒逼物业企业提高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物业超市”运营制度,在物管中心建立“物业超市”,搭建了业委会(物管会)和物业企业供需选择平台,筛选了全区37家服务好、信誉度高、有社会责任的物业企业进入“超市”名单,为有意向的居民小区推介。公开公示制度,规定物业企业要定期公开收支情况,物管中心聘请第三方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目前已对20多个物业项目进行了审计结果公示。接诉即办制度,在区物管中心、街镇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会商研判,办理回复。半年来,共办理各类投诉800余起,群众满意率达98%。
推动市场化运作,聚焦“三无”小区破难题。采取“三步走”,推动“三无”小区物业实现市场化。第一步,坚持全面改造,让“三无”小区“能接手”。本着“全面覆盖、分类实施、用足政策、政府兜底”的原则,对符合改造条件的72个小区全部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水暖电气、楼体立面、小区环境进行全方位大改造;对暂不具备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55个小区,投入750万元对公共区域破损部位实施“微改造”;全部安装技防物防设施,为物业企业接管奠定基础、创造条件。第二步,推行捆绑招标,让“三无”小区“有人接”。实施“1+N”捆绑招标模式,规定物业企业在竞标政府主导的机关办公场所、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物业项目时,捆绑接收一批“三无”小区。第三步,开展多元经营,让“三无”小区“能管好”。为实现接管的物业企业经营不亏本、服务有保证,支持企业探索差异化收费,鼓励企业开发小区闲置资源,开展多元经营、多渠道增收,倡导企业推行智慧化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人力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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