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
规范机构执业行为,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河北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
日前,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保障作用。
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意见提出,通过利用GPS定位、人脸识别、数据比对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对机构从业过程监管,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压实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机构监管责任,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高质量发展。
规范机构执业行为。在河北省辖区内开展法定技术服务的机构,要通过“河北省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注册登记,真实完整填写机构有关信息。机构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7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进行告知。机构项目组组长和负责勘验人员应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查。现场勘查的全体成员在进入现场、现场勘查、离开现场时,分三次用“河北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信息系统APP”(以下简称“APP”)拍摄照片,上传至“平台”。“平台”将自动记录时间、地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法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业务的机构进行严格监管。强化分公司、分支机构、省外机构的管理。严查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取相关许可的“两虚假”行为;严查机构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两出借”行为。
强化机构资质条件保持。以个人社会保障号码缴纳社会保险的唯一性作为认定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参考依据,严厉查处缴纳多份社保充当专职人员的“挂证”行为。在机构资质有效期内,严格检查安全评价机构支撑评价范围的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符合情况,严格检查安全评价机构和一级、二级安全评价师、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符合情况。严格检查检测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符合情况。
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机构高质量发展。在行政监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对机构技术服务行为的监督。
提高机构服务水平。加强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有关政策,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解析与研讨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服务中常见的问题,学习服务行为与职业道德规范、治理商业贿赂有关规定。紧盯短板弱项,聚焦服务企业,提出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措施。(记者郝东伟)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