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聚焦甘肃省返乡回流劳动力 保就业促增收
记者8月28日从天津市合作交流办获悉,天津市今年以来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措施〉》部署要求,帮扶甘肃省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精准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劳务输转补助,确保甘肃省脱贫劳动力尽快返工复岗、就业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截至7月底,天津市帮助甘肃省农村劳动力省内就近就业2.69万人,其中新增就业0.98万人。
记者了解到,天津市积极开发省内岗位,促进就近就业,安排补贴资金2201万元,设置相关临时公益岗位4831个;助力就业帮扶工厂(车间)发展,安排扶持资金1500余万元,帮助618个帮扶工厂(车间)完善基础设施,解决订单不足、资金短缺、物流不畅等问题,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1.81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8084人。在此基础上,天津市鼓励引进企业吸纳就业,落实产业合作奖补资金政策,向24家企业发放资金补贴1800万元,引导落地企业吸纳1557名农村劳动力就业,并且在皋兰县、景泰县等脱贫县试点打造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帮助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在家乡创业。
此外,天津市推动劳务协作对接,广泛搜集天津及周边省市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在天津劳务协作网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岗位供给清单”,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1.02万个;依托在甘肃省34个脱贫县设立的劳务服务工作站,天津市会同各县乡村振兴和人社部门,深入了解返乡回流人员中愿意外出务工人员的基本信息、能力水平、务工需求,精准提供就业服务、推送岗位信息,在甘肃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活动87场(次),发放稳岗补贴、路费补助等近3000万元,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输转就业4.59万人,其中新增农村劳动力1.88万人。(记者 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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