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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着力稳就业保民生

发布时间:2022-07-07 16:40:00来源: 山西日报

  省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了我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保粮食能源安全、保基本民生等有关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回应社会关注话题。

  夯实能源保供能力 统筹抓好能源安全

  能源领域的重大项目是我省夯实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我省由传统能源大省向新型综合能源大省转型的关键支撑。省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我省在加快能源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夯实能源保供能力方面的做法如下:首先是重点项目加力提速,超常规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底至少开工2个的目标;煤电“上大压小”项目确保今年开工2个以上;新能源汇集站项目方面,确保年底前投运2—3个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等。其次是要素保障精准有效,坚持定网络、定资金、定专班、定责任、定措施、定考核的“六定”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协同配合,在项目用地、资金筹措、手续办理等方面做好统筹和保障。再次是储备项目适度超前,截至目前,全省已储备能源领域重大项目200余个,将对照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导向、支持方向及各项发展规划,对谋划项目细致梳理筛选、科学研究论证,提升项目成熟度和可行性。

  能源安全是“国之大者”,是稳定经济的基础支撑。聚焦“双碳”目标和能源保供的形势和要求,立足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自然资源厅坚持先立后破、通篇谋划,统筹抓好传统能源增产保供和新能源的开源扩容: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积极有序推进煤炭资源配置出让,进一步完善出台矿业权配置出让相关配套细则和程序流程,抓紧开展拟出让项目的资源储量核实、生态保护与矿业权排他性核查、出让收益评估等准备工作;持续深化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大力支持企业增储转采、稳产增产,加快办理煤层气探明储量地质报告评审、矿业权许可,支持探明储量尽早转为产量、潜在产能尽早释放;大力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全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保供增供的安排部署,统筹抓好矿井建设、生产组织、产能核增、项目核准、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有效增加煤炭产能产量,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省能源局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阐述我省在煤炭增产保供和新增产能方面的推进举措:夯实现有煤矿产量基础,在保持正常生产节奏、均衡组织生产的基础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保供煤矿,按照国家确定的产能组织生产并同步加快手续办理;加快建设煤矿施工进度,相关煤矿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加快正常建设煤矿施工进度,尽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分类处置长期停缓建煤矿,落实国家保供建设煤矿规模调整,加快推进新建接续煤矿项目核准,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加快煤矿各项手续办理等。

  多举措支持粮食生产 高标准服务粮食收购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今年全省4707.2万亩粮食面积、285亿斤粮食产量作为“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全面落实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省农业农村厅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粮食生产: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中央财政两次安排我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农资补贴6.9亿元,第一批资金4.75亿元目前已发放到户,第二批资金将于近期下达;新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项补贴,为完成好今年8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在中央财政补助150元/亩的基础上,省财政再补助50元,补助资金已安排到相关县;补贴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为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省粮食和储备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为农为企服务意识,统筹好粮食收购和疫情防控的关系,持续提升为农为企服务水平。首先是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千方百计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粮食收购工作,利用“便民晋粮App”等线上平台,推广预约收购、上门服务等,不断优化收购流程;其次是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督促收购库点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做好咨询讲解、指示牌设置、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认真落实节粮减损各项政策措施和指导农户做好新粮整理晾晒、支持引导农户科学储粮。

  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 出台公积金支持政策

  农民工是重点就业群体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务工就业,要求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人社部门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务工就业提质增量:明确目标任务,省人社厅与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提出13条具体举措,明确今年农民务工就业突破600万人的目标任务,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升;畅通就业渠道,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了重点面向农民工的“春风行动”,省市县三级共组织招聘活动1734场,开展直播带岗427场,还设立全省乡(镇、街道)就业服务站等。

  我省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方面有什么应对措施?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出台了《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并积极督促各市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截至目前,全省11个市均已出台了阶段性支持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我省明确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充分协商,在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按规定向各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也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降低缴存比例在5%—12%间,企业可自主进行调整。企业在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间届满后,应当在次月恢复正常缴存。在今年6月—12月31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单位缴存人不受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政策影响,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记者杜鹃)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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