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日前,省安委会印发通知,我省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根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大检查实施方案,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立即作出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方案同时要求,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检查执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
检查内容上,主要将检查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
检查具体安排包括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安全生产巡查和省领导督导督查。省委、省政府将启动对全省11个设区市党委、政府及赣江新区管委会的巡查,各巡查组全年包干负责监督指导被巡查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首次进驻时间为6月份,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第二次进驻开展“回头看”。4月份至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省委、省政府领导还将带队分赴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督导督查。(记者卞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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