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布30条减负纾困政策举措
加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房租、提高社保返还比例、给予旅游业困难补助、实施餐饮业纾困举措、给予影院补助……近日,金华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出台30条政策举措,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18条政策是普惠性扶持措施,包括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减租减费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疫情防控补助力度四个方面。
金华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加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实施服务业“房土”两税减免政策、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例如,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同时,金华市加大减租减费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为企业减负纾困。《意见》明确,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减免房产税,并按规定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意见》还明确提高社保返还比例,根据国家和省政府部署,落实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另外,失业保险费缓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工会经费减免、水费气费缓缴等一系列减负纾困政策同步出台,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
对住宿餐饮、旅游、影院等服务业,金华市出台加大服务业企业“个转企”“下升上”“小升规”支持力度、给予旅游业困难补助、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实施餐饮业纾困举措、减免征收网络服务收费、给予影院补助等6条专项政策进行针对性纾困。例如,给予金华市区品质旅行社、A级景区、等级民宿等一次性困难补助;减半收取餐饮企业2022年的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设施设备检验检测费用支出;对网络餐饮经营单位,给予“阳光厨房”建设一次性补贴……
在3条工业专项政策中,《意见》明确,切实发挥企业应急周转金作用,因疫情等原因引发资金困难的金华市区企业,免费为其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转贷的调头;加大工业企业月度升规支持力度,二季度起,2022年月度升规的工业企业,在享受小升规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5万元奖励;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对列入省产业链“一键通”的企业生产急需物资的运输需求给予优先保障,维持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
此外,金华市还出台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强企业信用修复、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三项服务保障措施,统筹好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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