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缙云出台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近日,丽水缙云县采纳审计建议,出台《缙云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信息化统筹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21年,缙云县审计局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延伸审计,发现该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存在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业务需求了解不足、项目运行不重视问题,导致出现信息化项目建成后出现不能用不管用、资金绩效低等问题,并提出应制定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的审计建议。缙云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及时出台上述《办法》,对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建设、验收、绩效和运维等方面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明确,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须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业务需求、建设内容等方面进行前期咨询设计,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鼓励业务相关单位联合编制跨系统、跨部门的项目建设方案。
《办法》要求,已批准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日常管理工作,建好项目管理档案,在每月25日前向县大数据发展中心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
《办法》强调,建成并投入正式运行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及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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